【案情简介】:
2018年9月16日,山东省某开发有限公司与某地源热泵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约定由地源热泵公司负责房地产公司办公楼水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的设计安装和施工。工程完工后,房地产公司经运行后认为该设备耗电量过高,不符合质量设计要求,拒付剩余工程款,地源热泵公司提起民事给付之诉讼。山东省某区人民法院在审理本案的过程中,委托陕西电力司法鉴定中心对该办公楼水热泵中央空调系统的耗电量进行司法鉴定。
【鉴定经过】:
2018年9月24日,鉴定中心的鉴定人员和鉴定专家亲赴某办公楼中央空调设备现场开展司法鉴定工作。在委托方和各方当事人均在场的情况下开展了如下鉴定工作:
一、对涉案的有关单位及人员进行调查;
二、对涉案事故现场及故障点进行勘查勘验
三、查阅涉案有关原始记录及资料;
四、对涉案现场进行耗电量测试。
【鉴定结论】:
办公楼水热泵中央空调系统在夏季时:
每天耗电量为:195.05(kW·h);
每个制冷季(120天)耗电量为:23406(kW·h);
每个制冷季每平方米耗电量为:33.44(kW·h)。
由于各种数据测定符合技术要求,各方未提出异议,为当事人诉争的解决提供了可靠的依据。此案进一步证明,电力司法鉴定,不但可以为法律纠纷提供真实、客观的可视证据,而且还可以提供人看不见的科学依据。